這是中乙聯賽第24輪泰安天貺對陣泉州亞新的比賽。在比賽的第76分鐘,泰安天貺隊的11號球員陳龍接到隊友的傳球,隨後被泉州亞新隊的26號球員艾尼沙爾-艾買提犯規,陳龍倒地。然而,裁判沒有做出判罰。
針對這個判例,評議組一致認為,泰安天貺隊的11號球員在接到隊友傳球時被對方球員從側面犯規搶截。首先,裁判應該判罰防守方犯規。其次,根據“破壞進球或者明顯進球得分機會”的四個要素:犯規發生地點與球門之間的距離、比賽的發展方向、繼續控球或獲得球權的可能性、以及防守球員的位置和人數來看,這次犯規完全符合這四個要素,應該對防守方球員出示紅牌。裁判在這個場上的決定是錯誤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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