門將未帶身份證導致球隊失利,俱樂部起訴其事件經過
07-04 18:42

根據紅星新聞報道,一名業余隊的主力門將因未帶身份證而缺席了比賽。在該隊點球大戰失敗後,俱樂部對這名門將提起了訴訟。

去年,綿陽某足球俱樂部根據相關通知要求,報名參加四川省的業余足球聯賽。在10月28日,俱樂部與趙某簽訂了一份《足球比賽協議書》,約定趙某代表俱樂部參加比賽,並按照每場比賽2500元的報酬支付。同時,協議書還規定,如果趙某違反比賽規定導致俱樂部損失,他將被扣除全部比賽報酬並承擔相應責任。

比賽開始後,趙某完成了第一階段的三場比賽和第二階段的一場比賽,並領取了7500元報酬和500元獎金。然而,11月18日參加對陣自貢的比賽時,趙某因未攜帶身份證被禁止參賽。這場比賽最終以失敗告終。

俱樂部稱,由於點球大戰的失敗,趙某故意缺席比賽,俱樂部只得安排其他實力較弱的守門員參賽,直接影響了比賽結果。今年4月,俱樂部提起訴訟,要求趙某退還8000元報酬,並賠償俱樂部為該次聯賽支付的全部費用。

在庭審中,趙某表示,在比賽前,他將自己的身份證交給了朋友辦理相關登記手續,並非有意缺席比賽。此外,他認為比賽失敗並非因為他未上場所致。

綿陽涪城法院認為,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,只要存在違約情況,就應承擔相應責任。趙某缺席比賽是因為未攜帶身份證,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,都違反了約定,應退還所有比賽報酬。

對於球隊來說,主力球員的缺席可能會對戰術安排和整體競技狀態產生影響。然而,足球比賽是一項團隊競技運動,比賽結果受到球員技術和狀態、團隊協作能力、對手實力、戰略戰術和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。因此,即使趙某是主力球員,他的缺席並不一定導致比賽輸掉,只能說是導致失敗的原因之一,具體原因無法明確。

對於俱樂部而言,不管比賽結果如何,球隊的交通費、住宿費和餐飲費等開支都是必要的支出。俱樂部將聯賽的全部支出都歸因於趙某給其造成的損失,既沒有法律依據,也不符合道理。

最近,經過法院調解,趙某當庭退還了7500元報酬,而俱樂部則放棄了其他訴訟請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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